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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我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

2014年09月25日 13:58:25 访问量:4452

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我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

耒教通[2014]84
各学校、中心片: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对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认真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合格公民
二、活动时间
  2014921日至1010日,部分活动内容可以提前和延后。
三、活动内容
    各学校要围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的合格公民这一主题,通过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侵权责任法、打击邪教组织、打击传销、食品安全及防震减灾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本次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组织学生参与全省青少年有奖征文活动。组织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全省青少年法治阳光照我成长有奖征文大赛,用文字表达出他们对法治的感悟和体会,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二是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围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合格公民主题,邀请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上一堂法制讲座,并组织学生讨论,撰写学习心得。 
    三是悬挂一条横幅。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主要出入口及学生活动集中的地方,悬挂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合格公民的横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要高度重视,围绕主题,站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接班人的高度,把开展好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深入分析研判本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对策和措施,加大支持和投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2.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各学校对本次活动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力求取得实效。局直学校上交征文不少于一篇,各中心片上交征文不少于三篇,在1010日前上交,纸质版征文请交法规股614办公室,征文电子版请发至法规股工作邮箱。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学校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开展本次活动的资料,及时向教育局上报各类活动信息。请各学校将本次活动形成的图片、文字资料及时上报至法规股工作邮箱:[email=jwxiao2****@163.com]jwxiao2****@163.com[/email],联系人:肖俊武,联系电话:07344388830155****4397

0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湖南省青少年法治阳光照我成长有奖征文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精神,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省委法治办) 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决定联合举办此次全省青少年法治有奖征文活动。
  二、活动主题
  法治阳光照我成长
  三、活动对象
  全省小学四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体青少年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49-10月,其中参赛作品征集时间到1015日截止。
  五、作品要求
  1、本次征文活动以
法治阳光照我成长为主题,可以结合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自身实际,紧密联系学生成长经历和学习生活实际情况,或畅谈学法守法用法心得,撰写法制影视影视文艺作品观后感,或以身边事例阐释法律精神,或讴歌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或抨击违法犯罪丑恶行为。
  2、文章题目自拟,以记叙文、议论文为主,故事、诗歌、散文、微小说亦可。要求主题鲜明、文笔流畅、真实具体、健康向上,能够充分表达学生的真情实感,力求体现地方特色和各地各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字数要求:小学组600字左右,初中组800左右,高中组1000字左右,诗歌类不受此限制。
  3、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本次活动的正式参评作品(须有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不予返还,参赛者须自留底稿。作品获奖后,主办单位有展示、刊登、出版、宣传等处置使用权。
  六、评审机构
  
  省委法治办将专门成立评审委员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七、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9月初起至20141015)

  1、发布信息:在活动前通过层层下发文件和红网、法治湖南网、湖南日报等省内媒体发布此次活动的相关信息。
  2、组织参赛:各地中小学校按照要求组织广大学生撰写法治征文,可布置为课堂作文或家庭作业。
  3、推荐报送:各中小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征文,教育行政部门再择优推荐到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县市区委法治办),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送参赛作品。
  4、资料汇总:推荐报送的参赛作品均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
  第二阶段:初评及公示(201410月中旬)

  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择优确定200篇入围作品,并通过红网、法治湖南网等进行发布公示。
  第三阶段:征文评奖(201410月下旬)

  由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委对入选作品进行终审,最终确定此次征文活动的获奖作品。
  第四阶段:结果发布及后续宣传(201410月底后)

  省委法治办将通过下发文件和组织红网、法治湖南网、湖南日报、小天使报等媒体发布此次评选结果,刊发部分获奖文章,并适时举行颁奖仪式,继续开展深度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八、奖项设置
  大赛只设个人奖项,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颁发证书和奖品。
  每组设一等奖5名,奖励800元左右奖品;二等奖10名,奖励600元左右奖品;三等奖15名,奖励400元左右奖品。其余入围作品为优秀奖。
  九、报送要求
 
  此次活动参赛文章报送采取层层推荐集体报送的方式,即922日前,县市区各个学校根据不同年级数量推荐不少于3篇代表作品至县市区教育局;107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择优推荐10篇优秀作品至各县市区委法治办,再由各县市区委法治办汇总优秀作品统一报送至市委法治办,1015日前,市委法治办再择优遴选推荐20篇优秀征文至省委法治办。各地上报征文须先登录法治湖南网(****)从征文活动专栏下载推荐申报表,按照要求填写好表格。市州上报参赛作品也必须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李 慧
  联系电话:0734--8194586

  电子邮箱:hyfz8193****@163.com 

 

编辑:曾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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