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我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
耒教通[2014]84号
各学校、中心片: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对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认真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合格公民”。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部分活动内容可以提前和延后。
三、活动内容
各学校要围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的合格公民”这一主题,通过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侵权责任法、打击邪教组织、打击传销、食品安全及防震减灾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本次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组织学生参与全省青少年有奖征文活动。组织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全省青少年“法治阳光照我成长”有奖征文大赛,用文字表达出他们对法治的感悟和体会,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二是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围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合格公民”主题,邀请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上一堂法制讲座,并组织学生讨论,撰写学习心得。
三是悬挂一条横幅。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主要出入口及学生活动集中的地方,悬挂“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合格公民”的横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要高度重视,围绕主题,站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接班人的高度,把开展好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深入分析研判本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对策和措施,加大支持和投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2.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各学校对本次活动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力求取得实效。局直学校上交征文不少于一篇,各中心片上交征文不少于三篇,在10月10日前上交,纸质版征文请交法规股614办公室,征文电子版请发至法规股工作邮箱。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学校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开展本次活动的资料,及时向教育局上报各类活动信息。请各学校将本次活动形成的图片、文字资料及时上报至法规股工作邮箱:[email=jwxiao2****@163.com]jwxiao2****@163.com[/email],联系人:肖俊武,联系电话:0734—4388830,155****4397。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湖南省青少年“法治阳光照我成长”有奖征文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精神,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法治办”) 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决定联合举办此次全省青少年法治有奖征文活动。
二、活动主题
法治阳光照我成长
三、活动对象
全省小学四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体青少年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0月,其中参赛作品征集时间到10月15日截止。
五、作品要求
1、本次征文活动以“法治阳光照我成长”为主题,可以结合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自身实际,紧密联系学生成长经历和学习生活实际情况,或畅谈学法守法用法心得,撰写法制影视影视文艺作品观后感,或以身边事例阐释法律精神,或讴歌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或抨击违法犯罪丑恶行为。
2、文章题目自拟,以记叙文、议论文为主,故事、诗歌、散文、微小说亦可。要求主题鲜明、文笔流畅、真实具体、健康向上,能够充分表达学生的真情实感,力求体现地方特色和各地各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字数要求:小学组600字左右,初中组800左右,高中组1000字左右,诗歌类不受此限制。
3、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本次活动的正式参评作品(须有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不予返还,参赛者须自留底稿。作品获奖后,主办单位有展示、刊登、出版、宣传等处置使用权。
六、评审机构
省委法治办将专门成立评审委员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七、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自9月初起至2014年10月15日)
1、发布信息:在活动前通过层层下发文件和红网、法治湖南网、湖南日报等省内媒体发布此次活动的相关信息。
2、组织参赛:各地中小学校按照要求组织广大学生撰写法治征文,可布置为课堂作文或家庭作业。
3、推荐报送:各中小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征文,教育行政部门再择优推荐到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县市区委法治办),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送参赛作品。
4、资料汇总:推荐报送的参赛作品均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
第二阶段:初评及公示(2014年10月中旬)
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择优确定200篇入围作品,并通过红网、法治湖南网等进行发布公示。
第三阶段:征文评奖(2014年10月下旬)
由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委对入选作品进行终审,最终确定此次征文活动的获奖作品。
第四阶段:结果发布及后续宣传(2014年10月底后)
省委法治办将通过下发文件和组织红网、法治湖南网、湖南日报、小天使报等媒体发布此次评选结果,刊发部分获奖文章,并适时举行颁奖仪式,继续开展深度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八、奖项设置
大赛只设个人奖项,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颁发证书和奖品。
每组设一等奖5名,奖励800元左右奖品;二等奖10名,奖励600元左右奖品;三等奖15名,奖励400元左右奖品。其余入围作品为优秀奖。
九、报送要求
此次活动参赛文章报送采取层层推荐集体报送的方式,即9月22日前,县市区各个学校根据不同年级数量推荐不少于3篇代表作品至县市区教育局;10月7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择优推荐10篇优秀作品至各县市区委法治办,再由各县市区委法治办汇总优秀作品统一报送至市委法治办,10月15日前,市委法治办再择优遴选推荐20篇优秀征文至省委法治办。各地上报征文须先登录法治湖南网(****)从征文活动专栏下载推荐申报表,按照要求填写好表格。市州上报参赛作品也必须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李 慧
联系电话:0734--8194586
电子邮箱:hyfz819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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