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湖南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力求全面客观评价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三)坚持过程性评价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教师的日常行为纳入师德监督体系,在年度考核时进行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三、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1)。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三)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的。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师德师风考核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学年末进行。
学校应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被考核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附件2)。
2、民主评议。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其中教师互评以《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为依据;学生测评教师以问卷、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家长测评以《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为依据,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进行。
3、综合评定。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在量化的基础上,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给出综合评定分。
4、公示结果。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存档备案。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师风考核档案,同时填写《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情况统计表》,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由学校保存备案。
6、权益维护。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其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考核总分=自评分的20%+教师互评平均分的15%+学生测评平均分的25%+家长测评平均分的10%+考核组综合评定分的30%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对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或者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必须从当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三)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
2.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违规事项登记表;
3.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
4.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情况统计表
5.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制度
附件1
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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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基 本 要 求 |
分值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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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 守法 (12分) |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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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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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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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 敬业 (18分) |
4.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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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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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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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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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 学生 (16分) |
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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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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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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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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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 育人 (20分) |
1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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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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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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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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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 师表 (18分) |
16.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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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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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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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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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 学习 (16分) |
20.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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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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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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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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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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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凡是有违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的,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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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违规事项登记表
学 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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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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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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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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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 反 师 德 师 风 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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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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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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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师德 师风 考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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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所在单位: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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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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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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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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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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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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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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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务 或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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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担任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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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德 表 现 自 我 评 价 |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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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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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互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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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测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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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测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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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评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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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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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考核为 等次。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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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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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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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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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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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核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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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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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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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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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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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
教育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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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核人员花名册
(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顺序填写)
所在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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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岗位、职务、职称 |
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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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制度
根据《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实行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制度。
一、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民族的前途与命运。随着国家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组织化和制度化的轨造,切实把师德师风档案建设作为事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师德师风档案是记录、了解和评价教师师德师风的重要载体,是教师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评聘、年度考核、提薪提职、培训学习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是对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进行记载、分析和处理,引导教师反思修身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教师职业造德水准、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种重要的管理制度。实行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有利于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性。评价内容的系统性、评价手段的科学性和评份过程的发展性,从而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成长和道德自我完善。
二、实行师德师风档案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的范围
耒阳市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都应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并作为个人业务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原则上要求与教师业务档案合并建档,由教师所在学校妥善管理。
(二)师德师风档案记载的原则
教师师德师风档案记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学校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填写。既要如实记录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又要如实记载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表现,记载情况要与教师本人见面,不夸大事实,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客观与全面。
师德师风考核要做到“五个结合”
,即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平时评价与集中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三)师德师风档案的主要内容
1、师德师风成绩记载。主要记载教师受表彰奖励情况、媒体报道的先进事迹、教书育人的突出成绩和经验等;
2、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况记载。
3、学生、家长、社会和教师以及本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评价。
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表。包括自我评价、教师互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综合评价和考核结果。
(四)师德师风档案保管与运用
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是教师业务档案的重要组织部分,与教师业务档案一同保管、一同使用。教师在评优选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提薪提职、培训学习时,都要以师德师风档案的记载为重要依据,对师德师风优秀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完善师德师风档案各项制度
师德师风档案是反映师德师风建设成效的一种有效载体,目的是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此,各单位要注意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以下制度。
(一)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年初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时,各单位都要对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对本校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不仅要及时记载,而且要及时处理和上报。凡师德师风建设措施不力、未实行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师德师风问题的单位和学校,不得被评为先进集体,该校党政主要领导当年不得评优。
(二)师德师风宣传制度。每学期各单位要组织若干次教师集中教育活动,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师风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教师心理健康知识、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结合教师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开展师德师风讨论,提高广大教师加强师德师风修养的自觉性。
(三)师德师风社会监督机制。倡导教师诚信公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坚块反对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违规从事备类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申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并查处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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