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全市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及书画比赛的通知
2014年04月29日 12:57:07 访问量:5770次
各学校: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充分展示我市广大中小学生的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定于2014年5月17至18日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及书画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中小学生。
二、比赛形式与内容
(一)独唱、独奏、独舞比赛
节目内容自选,要求充分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独舞可采用钢琴或伴奏带伴奏,独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
(二)书画比赛
1、美术
小学组:内容:现场制作一幅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题材不限,国画、漫画、卡通画、水彩画等均可。时间:120分钟。
初中组:
内容一:现场写生或默写作品一幅(素描色彩任选一项)。时间:120分钟。
内容二:现场创作速写一幅,题材不限(人物、静物、风景等均可)。时间:30分钟。高中组:由各学校统一筛选优秀作品送交教育局参加展览,以“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画种不限,画幅不超过全开纸,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学校、年级、姓名及作品名称。
2、书法
参赛学生:小学生、初中生。
内容一:现场书写一幅命题作品,字体不限。
内容二:自选主题书写一幅作品,字体不限。
时间:120分钟。
三、参赛办法
1、比赛分小学低年级组(1至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至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各单位先自行组织初赛,选出各个项目的优秀选手报市局参加决赛。
2、报名时间:各单位于5月14日前填写好报名表并带一张一寸相片到市教育局体卫艺股(414-1室)报名。
3、比赛时间:音乐2014年5月17日至5月18日,小学组5月17日上午8:00开始比赛;初中组5月18日上午8:00开始比赛;高中组5月18日下午2:00开始比赛。美术2014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
4、比赛地点:
音乐:耒阳二中;美术:耒阳一中。
5、比赛工具、材料及器材等由选手自备。
四、比赛奖励
1、学生个人奖:按小学低年级组(1至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至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分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限报指导教师1人,获一等奖的节目均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3、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和优秀指导奖的教师颁发证书。
4、初中三年级学生获得一至三等奖的将作为本年度省示范性高中特长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5、书画获奖作品将在比赛后集中展出。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4年耒阳市中小学生“三独”比赛报名单 科目:
编辑:曾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