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2014年05月13日 16:06:29 访问量:2331次
各学校党总支(支部):
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市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5月12日—16日。
二、督查对象:
局直单位党总支(支部)、民办学校党支部、乡镇中心校及初中学校党支部
三、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了解六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动员部署情况;二是学习教育情况;三是听取意见情况;四是边查边改情况;五是特色工作情况;六是材料上报情况(具体督查要点见附件1)。
四、督查分组
全市共分4个督查组,每组5人,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2。
五、督查方式
督查主要通过以下具体方式进行:
1.听。听取督查单位有关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
2.查。查阅会议记录、文件方案、台账资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活动信息(在网站上发布的新闻、上传活动办信息及简报;活动办邮箱:1449650****@qq.com)等。
3.看。实地查看宣传栏、宣传标语、意见箱、学习氛围等方面的情况。
4.访。随机走访党员干部、普通教职工听取评价、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对于前期和当前开展的工作,要对照督查要点,开展“回头看”,未到位的要“回炉补火”,确保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2.坚持边学边改。各单位要以解决问题为方向,边学边查边改。对学习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听取意见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四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等不拖,立行立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搞好经验推介。各督查组要全面、准确、真实掌握情况,既要注意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又要善于发现典型并广泛推介。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各单位情况汇总,推介一批好做法、好经验,以推动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4.加强督查问责。对“一把手”履行领导责任不严格、规定动作不到位、学习教育不扎实、征求意见不充分、整改问题不认真的单位,各督查组要督促其 “补课”、“纠正”。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市教育系统活动办将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及其第一责任人,实行问责。
附件:1.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要点
2.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分组安排
中共耒阳市教育局委员会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编辑:曾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