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耒阳市教育系统争做“四有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耒教发[2015]23号
各学校(幼儿园)、中心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为耒阳教育未来改革发展担当使命和责任的“四有”教师,进一步弘扬优秀教师的教育能量。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开展2015年度耒阳市教育系统争做“四有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一、评选要求
(一)推荐对象
得到群众认可,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在职教师,重点将关注任教班级学生对教师的评价。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在全市公、民办学校(幼儿园)中,乡镇办事处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推荐,局直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推荐,50个教学班以下的(含50个教学班)可根据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50个教学班以上的推荐2名,100个教学班以上的推荐3名。
在学校推荐的候选人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评选出耒阳市“师德标兵”100名。
(三)评选条件
①有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期扎根教育教学第一线,对教育事业有执着追求,在本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达到5年以上(2009年9月前),特岗教师达到2年以上(2012年9月前)。
②有道德情操。对工作高度负责,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作成效突出。
③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④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与学生打成一片,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面具有较为突出和感人的事迹。
二、推荐程序
1、学校推荐:各学校(幼儿园)对照评选条件,利用家校互动平台、校园电视广播、教职工大会等途径广泛开展师德标兵评选的宣传和推荐。经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照教育局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师德标兵”候选人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2、评选审核:教育局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专家,对各学校推荐的“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100名“耒阳市师德标兵”获得者的建议名单,报请局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3、网上公示:经局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入围名单在耒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被确定为争做“四有教师”师德标兵。在2015年教师节期间,耒阳市教育局、耒阳市教育基金会将联合开展奖励、表彰、宣传。
三、时间节点
1、4月20日至5月20日,各学校(幼儿园)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宣传活动,多渠道、分层次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确定推荐人选,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建设。
2、5月21日至6月10日,教育局组织评选。对各学校推荐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分别从“学生评价情况”、“综合素养”(含基本条件和荣誉获奖)和“师德特色故事”三个方面进行评选,确定 “耒阳市师德标兵”建议名单,报请局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3、6月11日至9月10日,争做“四有教师”师德标兵典型人物及事迹挖掘、宣传、表彰。
4、材料上报:
①推荐表一式两份,含“师德特色故事”(见附件1);
②学校推荐情况表(见附件2);
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到邮箱:邮件名为“**学校师德标兵候选人材料”;①②项材料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于5月20日前交教育局人事股308室。
四、相关要求
(一)评选与学习相结合。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推荐“师德标兵”工作作为学习师德规范的抓手,联系学校实际,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条例,加强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积极开展新时期师德内涵的讨论活动,引导教师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自觉增强师德修养,牢固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
(二)评选与宣传相结合。各学校(幼儿园)在推荐上报本校“师德标兵”之前,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在校园网上开设师德建设专题,并通过演讲会、报告会、家长会、校报校刊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宣传。要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营造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氛围,使师德建设不断深化并具有实效性。
(三)评选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及宣传的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着力防范和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以校为本、师生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价和管理制度,使师德建设常态化和制度化。
耒阳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
耒阳市教育系统争做“四有教师”
师德标兵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填表日期 2015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严格按照表格规定要求如实填写,不得遗漏项目。师德特色故事2000字内,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和独特性,围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以第三人称故事形式进行阐述;
2、照片要求为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3、所有荣誉及成绩必须提供复印件;
4、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用A4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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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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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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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民 族 |
参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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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职 称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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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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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是否担任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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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座右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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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从中学开始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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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县级以上 奖 励 荣 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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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课题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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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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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特色故事 (2000字内,围绕教育教学工作,突出爱生育人特色,以第三人称故事形式进行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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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教育局 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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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耒阳市教育系统争做“四有教师”师德标兵
学校推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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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姓名 |
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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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班级数 |
任教学生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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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情况 |
喜欢 |
( )人数 |
占学生总人数比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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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 )人数 |
占学生总人数比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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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 |
( )人数 |
占学生总人数比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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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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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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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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